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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berry

港幣1,000元電子現金券

100,000

條款及細則
1. 會員請於TAIKOO+流動應用程式以積分兌換獎賞,並於獎賞有效期內親臨東薈城名店倉之BURBERRY使用此電子現金券。
2. 此電子現金券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 會員須於有效期內親身前往BURBERRY店舖使用此券,逾期無效及不設退款。
3. 每張電子現金券只限使用一次 ,已使用的電子現金券將會於我的錢包內顯示為「已使用」。
4. 付款前必須出示此電子現金券。
5. 此電子現金券可於有效期內在東薈城名店倉之BURBERRY之任何購物使用。
6. 此電子現金券只可於單一交易中使用 。每人每天可使用最多4張電子現金券。
7. 此電子現金券適用於任何商品,包括折扣商品。此電子現金券不適用於購買禮品卡或現金券。此電子現金券不可與其他禮品卡或折扣及現金券同時使用。
8. 此電子現金券不可兌換成現金或作現金找贖。如選購之貨品低於此電子現金券之面值,不設找贖。
9. 此電子現金券如逾期使用,恕不作任何補發安排。
10. 使用此電子現金券支付全數或部分金額時,購買之商品將不接受退換或退款。
11. 兌換獎賞後,所需之積分會即時從會員之賬戶內扣除。獎賞兌換一經確認後恕不能更改、退回或取消。
12. 如會員因任何原因未能如期領取或享用獎賞,用作兌換獎賞而已經扣除之積分將不獲發還或退回至會員之賬戶。
13. 本公司對獎賞之狀況或因領取/享用引至之任何損毀、損失或身體受傷概不負責。任何有關獎賞之查詢及爭議(無論是保養、質量或其他)將由提供該獎賞之商戶負責,並由會員與有關商戶自行解決,本公司概不負責,也不會為任何服務或貨品之保養或質量問題負責。
14. 須受CLUB CG會員計劃及有關商戶的條款及細則約束。
15. BURBERRY及太古地產管理有限公司保留修改所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事先通知。
16. 如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有任何差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17. 如有任何爭議,BURBERRY及太古地產管理有限公司保留換領此券之最終決定權。

此獎賞可於TAIKOO+流動應用程式換領。立即下載TAIKOO+流動應用程式,一連串會員專屬禮遇等您發掘!